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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圖片為臺灣高等法院司法第二辦公大廈,摘自維基百科,攝影者為未命名,公共領域,建立於:2006年11月15日。 臺灣高等法院,院址位於臺灣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是中華民國的二級普通法院之一,組織上直屬司法院,審級上則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設有臺南、臺中、花蓮、高雄4所分院。今日臺灣高等法院的前身應追溯至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取得台灣,其後不久開始著手將西方司法制度引入。1934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建築落成,為一棟三層鋼筋水泥大廈,該建築即今司法大廈。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下轄臺北地方法院及其宜蘭、花蓮港支部與新竹、臺中、高雄、臺南地方法院及其嘉義支部,高地院共9所。1945年後改組,更改其名稱為臺灣高等法院。2000年間,因院內人員、審判業務俱增,司法院與法務部又增建第二辦公大廈,並於2004年3月落成啟用,其中的一半提供高等法院民事庭使用,原法庭大廈僅餘刑事庭,改稱刑事庭大廈。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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