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公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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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圖片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菸酒公賣局),攝影者為內容力有限公司,CC BY 3.0,建立於:2019年11月25日。
菸酒公賣局於1947年改制而得名,當時專賣業務為菸、酒、樟腦等三項;1968年改為專賣菸、酒兩項。
臺灣的專賣事業起源於日治時代,臺灣總督府於1898年時,擴大專賣項目為鴉片、食鹽與樟腦,並於1901年合併臺灣製藥所、臺灣鹽務局及臺灣樟腦局,成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至1943年共納香菸、酒、鴉片、食鹽、樟腦、火柴、石油及度量衡等八項專賣品。
國民政府時期的菸酒公賣局為菸酒產、運、銷一條龍作業之機構,並執行菸酒專賣法令,經公賣所獲利益均為國有。而後因應國際化及自由化,政府研議廢除菸酒專賣,於2000年先後公布「菸酒管理法」及「菸酒稅法」,並自2002年起廢止專賣制度,菸酒回歸稅制,並改制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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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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