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毀損罪
圖片授權聲明
展品描述
刑法第247條規定:「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是指物理上的損傷行為;遺棄是移動位置後棄置的行為,若行為人負有殮葬義務而沒有殮葬,也有可能成立不作為的遺棄屍體罪;污辱行為如性侵即是。
若發掘墳墓而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四十七條至第二百四十九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可見其罰則之重。
關鍵字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