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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澳舊廳署址簡介〉碑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本圖片出自《硓古石》季刊第42期,篇名為「澎湖通判簡歷辦正及增補」,圖為〈文澳舊廳署址簡介〉碑。此碑綜述廳署及通判的歷史,有幾處尚待討論: 1. 清朝將臺灣澎湖收入版圖總計應為205年。 2. 「改設海防糧捕廳…」處可改為「改置通判,廳治仍設於此」。 3. 「通判歷一O八任」指到龍景淳為止,光緒15年時,龍景淳任通判,改建廳署於媽宮城內。由於新增6位通判,應該為「通判歷一一四任」。 清雍正5年,設澎湖通判,一直到臺灣澎湖割讓日本,共計歷任100餘位通判。這些歷任通判的資料,清代澎湖地方志中均有專節記載,但由於撰述往往間隔30年甚至60年之久,難免卷軼不全。本文藉由檢索臺灣文獻叢刊電子文獻資料庫、《澎湖廳志稿》、《清代台灣關係諭旨檔案彙編》,辨正及增補歷任澎湖通判的簡歷資料。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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