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澎湖縣志-卷十三文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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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續修澎湖縣志•卷十三-文化志》共分五章。
第一章文化行政,共分四節:第一節,澎湖縣政府民政局;第二節,澎湖縣立文化中心;第三節,澎湖縣文化局;第四節,相關文化行政機關。
第二章文化事業,共分四節:第一節,新聞出版事業;第二節,廣電媒體;第三節,社區博物館與文史社團;第四節,文化運動。
第三章勝蹟,共分四節:第一節,名勝;第二節,古蹟與歷史建築;第三節,考古遺址;第四節,歷史文物。
第四章志書與文學,共分二節:第一節,志書;第二節,文學。
第五章藝術,共分五節:第一節,藝術團體與藝術活動;第二節,美術與攝影;第三節,音樂與戲劇;第四節,民間工藝;第五節,建築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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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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