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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歆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李雅歆(1870-1907),彰化南門人,名春木,號雅歆,以號行之。父宗仁,母謝等,排行次男。父原籍燕霧上堡劉厝(今花壇鄉劉厝村),曾協助平定施九緞案清廷賞戴軍功六品,家勢益興。李崇禮為其弟。雅歆於1892年(光緒18年)1月應棟軍衛隊營聘為文案,職司幫辦營務,屢建功勳;同年8月,經由棟軍統領彙保臺灣巡撫,授與軍功五品頂戴。1895年(光緒20年)9月,依拯捐例由軍功五品報捐縣丞職銜,並於該年11月,由拯捐委員報請閩浙總督授與縣丞職銜獎札。日治以後,對金融、糖業、鹽業、度量衡、中西藥等經營有成。先於1896年(明治29年)受聘為霧峰林家事務顧問。1899年(明治32年)兼主任鹿港總館鹽務,後將鹽務移交給辜顯榮。1900年(明治33年)8月,與日人本間英一郞、鍋島喜八郞及彰化士紳吳汝祥等人,商議合作開發鹿港沿岸的製鹽業。同年獲准合股創辦「臺中殖產信用公司」。1901年(明治34年)3月與楊吉臣合股設立機業傳習所,招聘學生教授織成棉布和綢緞。7月又獲得彰化城內度量衡器販賣特許權,並設立春記商號,專營度量衡及中西藥的批發販售。1905年(明治38年)起擔任「株式會社彰化銀行」取締役(董事)、北斗製糖公司監查役(監事); 9月獲佩紳章。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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