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為本處遣派工作人員前往金門協助防治鼠疫請鑒核備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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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物件為民國40年(1951)5月8日,臺灣省政府衛生處發給內政部的公文,收錄於《金門鼠疫防治檔案》,由國史館收藏,入藏登錄號028000001968A。檔案事由為:「電為本處遣派工作人員前往金門協助防治鼠疫請鑒核備查由。」
公文記載三點如下:
一、 查自金門發生鼠疫以來本處(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所措施各情形經以台衛(40)卯巧一字四五三號及台衛(40)辰支一字第五三七八號等代電,呈請核備各在案。
二、 茲為應當地軍方請求本處調派淡水港檢疫所所長馬敬援,及檢疫人員莊鏡賢、黃慶海、邱連水等四員,即日攜帶應用藥械趕往金門協助防治鼠疫工作。
三、 理合報請鑒核備查為禱。
民國40年(1951)小金門出現鼠疫疫情,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軍醫署於4月13日接獲通知後,邀請衛生相關單位,由聯勤醫防大隊為主幹,籌組金門醫防大隊,並在4月19日下午6時抵達金門。臺灣省衛生處則抽調各地檢疫人員,在水頭碼頭的海臺輪上組成金門臨時檢疫所,負責防治鼠疫向臺灣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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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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