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電關於金門防治鼠疫防治案復請鑒核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assets/images/cc/cc10.png)
展品描述
本物件是民國39年(1950)5月25日,由臺灣省政府衛生處發給內政部衛生司的公文,收錄於內政部《金門鼠疫防治檔案》,由國史館收藏,入藏登錄號028000001967A。事由為:「奉電關於金門防治鼠疫防治案復請鑒核由」
公文大致記載以下兩點:
一、福建省政府告知金門區已暫無鼠疫之新病例,患者均已痊癒,檢疫站可撤銷。
二、省內鼠疫防治善後措施即將開始,復請鑒核。
民國35年(1946)至41年(1952)為鼠疫流行期間,大多以三到五月為鼠疫最肆虐的期間,七月過後疫情則稍微趨緩。民國39年(1950),金門發生鼠疫最嚴重的區域為黃厝、羅厝、湖下和下莊,死亡人數約2-30人,集中在三月和四月,故有此則公文告知已暫無鼠疫之新病例,但若以往年經驗而言,五月就把檢疫站撤除過於魯莽,後續公文也提到暫不可撤除,以免新病例再次出現,對金門和本島再次造成危害。
關鍵字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