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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郵政人員列為疫苗公費優先接種順序之第三類對象」公文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本物件是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發文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將郵政人員及郵務承攬業者列為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順序之第3類對象。 2021年5月COVID-19進入社區流行階段,衛生福利部召開專家會議,評估群體風險性,擬定「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台灣郵政產業工會認為郵政人員負有穩定金融、郵件投遞及物資配送等重要任務,與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習習相關,亦須頻繁接觸不特定對象,應屬高接觸風險之第一線人員,極需獲得疫苗保障,呼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該將其列為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順序之第3類對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簡稱為COVID-19。2019年12月1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發現首宗感染個案,並於2020年初迅速擴散傳播至全球多個國家,演變成一場全球性大瘟疫。2020年,臺灣立刻採取邊境管制、開設疫情指揮中心、口罩實名制等政策,因此能有效控制疫情的散播。2021年初,爆發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華航防疫旅宿以及萬華茶藝館的數起群聚感染,於5月至7月宣布進入三級疫情警戒,採取簡訊實聯制、配戴口罩、飲食使用隔板、遠距教學等措施防堵疫情擴散。2022年為兼顧經濟與疫情,臺灣政府推行「臺灣經濟防疫新模式」政策,逐步放寬防疫的限制。然隨著病毒變種加速傳播,發生大規模、多點的COVID-19 Omicron變異株群聚感染事件,4月28日本土染疫人數首次破萬,確診死亡人數亦不斷攀高。期間經歷防疫保險理賠、快篩試劑缺乏等問題,政府仍持續推動廢除簡訊實聯制、放寬出入境管制等措施,朝向生活正常化前進。 參考資料 1.建議將郵政員工及郵務承攬業者列為疫苗公費優先接種順序之第三類對象,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PostalIndustryUnion/photos/a.1303427149669089/4448127968532309/?type=3(瀏覽日期:2022/11/16)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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