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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優秀的軍人子女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獎勵優秀的軍人子女〉,邵力毅作,收錄在《中華婦女》,第九卷第一期(1958)頁11至頁12。 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簡稱婦聯會)於1958(民國47)年春召開第三次常務委員會議時,主任委員蔣宋美齡夫人提議:「為了慶祝本會成立八週年紀念,我們要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節省開支下撥出新台幣二十萬元作為設置「軍人子女獎學金」之用,藉以鼓勵軍人子女努力學業,協助政府發揮教育的效能」。4月1日總幹事皮以書(1904-1974)邀請了教育部、國防部總政治部、臺灣省教育廳、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總社等有關單位以及婦聯會慰勞組的同仁召開座談會,共同研討舉辦「軍人子女獎學金」的各項實施辦法,經研商結果決定此項獎學金的獎勵對象和各級學校的分配名額後,作成草案送呈常務委員會通過。申請獎學金的審查事宜,則由婦聯會常務委員組成「軍人子女獎學金審核委員會」負責處理。擬定:第一期獎學金計新台幣十萬元,全部名額共三百七十名,其中大專學生佔二十名,每名獎學金五百元;高中及高職學生佔一百五十名,每名獎金三百元;初中及初職學生佔一百五十名,每名獎金二百元。學業成績須達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應列為甲等、體育、軍訓、童子軍等成績也須達七十五分以上,才能合格。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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