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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圳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新福圳是戰後大溪區域重要的水利工程項目之一。民國53年(1964)大溪鎮長林熺達與地方人士籌組新福圳建設促進委員會,向議會提案,爭取桃園縣政府經費及桃園農田水利會配合執行工程、設計、管理,定案後由桃園縣政府及水利會規劃設計,執行施工機關則為水利會,承建單位為退輔會、榮民農墾處。施工範圍涵括三民里、新峰里、復興里、福安里。引水工程計攔水工3座、隧道3處,工程費新臺幣2,741,000元,由政府補助百分之40,水利會和受益農家負擔各百分之30。 引水工程於民國56年(1967)6月28日發包施工,民國58年(1969)5月22日貫穿打通第三號隧道。民國60年(1971)11月10日,大溪鎮新福圳落成,引復興鄉三民溪水併同湳仔溝水源,打穿3道隧道圳路至頭寮大池,灌溉三層地區270公頃農田,水利工程歸水利會管理。水利會大溪灌區主要灌溉區域中,頭寮、三層、尾寮等地共有耕地面積450公頃,雖毗連石門水庫,由於受到地勢限制因素,無法從石門水庫引水灌溉,因而必須仰賴山澗水源取水,純屬「看天田」灌溉區,如逢小旱,則用水不繼、稻穀失收,甚至有不能插秧的「十年九不收」地帶;新福圳通水後,完全改造了大溪地區的缺水現象,除了農業之外,更增進了地方的產業發展,造福大溪人。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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