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益煤礦第一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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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互益煤礦第一坑位於新北市鶯歌區,前身為共榮炭礦。民國35年原礦區使用權人共榮炭礦株式會社更名為互益煤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董事賴森林及連署人董事廖丁旺提出互益煤礦第一坑原鑛第445號換發礦業使用權申請,因礦區為日籍的咸鶯炭礦株式會社所有,依礦權整理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其使用權已消滅,駁回其申請,該礦已變更為國營礦業權。後變更為礦業字第858號,礦區臺北縣鶯歌鎮鶯歌、大湖、阿南坑,面積四百八十七點八六八公頃,由互益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礦權。民國40年3月開鑿新坑,民國43年6月一坑撤廢。一坑有自設零點四公里台車軌道通至鶯歌火車站。互益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賴森林,常務董事陳逢源、杜萬全、張清來、廖丁旺,董事賴森坤、賴星樑、賴博文、賴玉秀,常駐監察人黃程輝,監察人陳碧雲、高淑芳,總經理薛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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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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