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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苗栗南庄鹿場部落蓪草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苗栗南庄鹿場部落有計畫的栽種蓪草始於日治時期日本人的推廣,當時日本人在選定推廣地區域會分發每戶蓪草苗讓他們種植,從日治時期至戰後南庄鹿場部落約有 20 戶種植蓪草,每戶種植面積 0.5~2 公頃不等。南庄鹿場部落的蓪草品種以得尼奧為主,因其髓心色白,且易通脫,中心空洞小,採收量大,受到所有廠商的喜愛。1948年因國際市場的需求漸增,政府也鼓勵原住民栽種蓪草,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及苗栗縣南庄鹿場幾乎所有原住民部落皆恢復栽種蓪草。1987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字第 6101096 號令修正山坡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蓪草應於坡度低於30%之農牧用地種植,而五峰及南庄鹿場部落許多用地為山林用地,不適合種植蓪草,種植面積因而受到很大的限制。 在石門礦場尚未開挖之前,原住民都是肩背著一大捆的蓪草髓心抑或是一大簍的高山農作物,花費3小時徒步下山到南庄賣給中盤商,之後,又得耗費等同時間及體力,爬坡上山返家,一天僅能來回一趟。1955年石門礦場開挖後,鹿場的原住民將蓪草肩挑至石門,再搭運煤卡車到南庄的市區進行交易,這個路程時間所短許多。到南庄收購的人,大部分是客家人,少部分是從五峰過來的原住民,由於語言上的隔閡,在交易中常發生欺瞞之事件。這種原住民主動出擊的模式從戰後初期一直維持到1956 年後開始有所改觀,此後新竹市區約有 5 家的蓪草工廠,直接且固定地至鹿場進行蓪草買賣。然而,隨著價格便宜塑膠花大量生產,手工製作的蓪草花逐漸被取代,蓪草市場的萎縮和利潤減少,讓原住民紛紛棄種,改種其他較高經濟價值之水果。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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