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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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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駐在所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影像為楓駐在所玄關的礎石,日本傳統建築以木構造為建立基礎,在地底下埋入礎石,並在礎石上立柱以固定,以適應臺灣山區潮濕與多白蟻的環境,避免木橫腐朽。礎石在日文稱為束石(つかいし),從《東臺灣展望》書中可見楓駐在所建築,於駐在所入口的玄關設計,警員及家眷立於駐在所前玄關,玄關上的礎石上立有兩支木柱,木柱上方有遮擋風雨的破風(はふ),讓駐在所玄關更加突顯並具裝飾性。楓駐在所設置於1924年(大正13年)4月1日,臺東廳為了提昇其控管內本鹿一帶原住民與漢人的效率,乃增編警手員額,將原本的257員調整至263員。1925年(大正14年)3月26日,臺東廳告示第三十三號發布在北絲蘭溪左岸設置溫泉、清水、松山、楓、嘉嘉代、桃林等警察官吏駐在所,隸屬於里壟支廳第三監視區,監督駐在所桃林警察官吏駐在所,下置巡查部長分擔區二,第一分擔區包括溫泉、清水、松山等警察官吏駐在所,第二分擔區包括楓、嘉嘉代、桃林等警察官吏駐在所。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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