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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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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土地購買收據契約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虎尾基督徒聚會處原位於虎尾鎮中山路20號的會堂,由於八七水災後受損嚴重,整修費用太高,教會負責同工及眾會友商議,買地蓋新會堂,能一勞永逸,且能依據實際使用的需要設計會堂。經決議後即透過代書、朋友尋找,終於在虎尾鎮旁台糖公司虎尾總廠旁,靠近虎尾溪堤防邊上的覓得一處廢棄魚塭地,價格為教會能負擔,透過代書沈如美與土地出售人交付定金後,這是與土地出售人約定辦理政府的購買契約後正式交付全部購地金額後的土地買賣完整契約收據。 土地購置代表人為當時擔任董事長的徐晉三先生,出賣人為吳兆瑤、吳兆賢先生,連帶保證人吳瑞生。土地地號為虎尾段122號,總購買土地價金為:36,542元新台幣。 依據我國印花稅法的規定,契約需要繳付千分之四印花稅,所以契約上貼有146元2角印花稅票。當時的印花稅票由財政部賦稅署發行,採單色凹版印刷,畫面為台灣各地的重要景點建築物。近年來台灣的印花稅票已經改採彩色印刷。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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