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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區甲寅里祈安酧恩火醮法會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霧峰區甲寅里於民國110年11月12日至14日舉辦為期三天的十年一次祈安酧恩火醮法會。是霧峰區少數固定舉辦且重要的民俗宗教活動,每十年舉辦一次。 甲寅里每十年舉辦一次法會的原因,起因於民國35年(1946)4月18日早上發生的一場大火。 根據霧峰區公所網站資料,以及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1946年4月18日的記載,這場大火是從現今中正路1132巷處開始起火燃燒,因當時多是竹筒厝建築,火勢一路順著現今成功路往南天宮、萊園方向燃燒,這場火災影響範圍包括了現今中正里、錦榮里、萊園里、本堂里。 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提到:「十時餘汽笛連鳴三聲,六回報道火警,急問在何處,聞說在頂竹圍……二時餘火漸熄。三時餘在鄉公所開協議,今晚罹災者之食事,決定令四保、五保各戶煮出。」可知火災是發生在早上十點左右的頂竹圍,一直延燒到下午兩點多才熄滅。 《灌園先生日記》1946年4月20日提到:「十八日之火災調查結果,家屋被焚三百七十九戶,罹災人數二千六十九名,燒死者老婦人三名,合計損失千餘萬円。余寄付救恤金五萬元、階堂三萬元、垂訓二萬元、大安會社五萬元。」經過兩日後(4月20日)的災後清查,有379戶的房舍被燒毀、受到災害影響的人數有2069人、此次火災罹難者有3位老婦人。 村民認為如此嚴重的災難是上天「天火」降罪,所以隔年由當時甲寅村村長林坤定設壇主祭,向上天祈求本村如能年年平安,每十二年會舉行火醮祭典,以叩謝神恩。 經過兩回每十二年一次的祭典後,民國60年起改為每十年一次,民國60、70年無主祭者相關資料,民國80年由陳樹霖老村長主祭、民國90年李明忠村長主祭,民國100年林文卿里長主祭,110年由李明忠里長主祭。這項習俗沿續至今已過半世紀,火醮謝神三天期間,全里茹素,門口懸掛平安燈,祭典最後一晚由地方士紳代表登壇恭拜天公眾神,祈求合境平安、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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