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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馬祖合作營造廠成立-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過去,馬祖地區人民興建房舍,都是沿用傳統的古老方式,臨時找幾個木工、水泥工湊合而成,由於缺乏專家設計,建築時常常超出預算,不是中途停工,就是借高利貸,因應新建民房增多的趨勢,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特指定南竿鄉公所籌辦一所營造廠,於1961年(民國50年)12月成立,以解決民眾居住問題。 廠長由時任南竿鄉公所潘鄉長兼任,廠內共設木工組,水泥工組與木器用具製造組等三部門,專門承包各項土水建設以及木器用具製造,於台灣聘請技工九人(木工四人,水泥工五人),為經過行政院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推薦,學有專長的退除役榮民;另遴選地方青年為見習生及臨時人力,以訓練他們熱稔各項土木工技能,期能讓馬祖青年用自己的雙手來建設自己的家園,同步解決地方青年的就業問題。營造廠成立之初,首承攬的兩項工程,為介壽村的衛生設施以及福沃村的民享發電廠的興建工程,總工程費約在兩萬餘元。 「馬祖合作營造廠」以合作方式經營,除事務人員以月薪計算外,其他員工均為按工給酬,按月分配,凡該廠承包之工程及出售品所得現金,除各項開支外,其他餘額以百分之十二為公積金,百分之三為各種獎勵,百分之八十五為技工勞動分配金額。如遇虧本時,除由公積金抵償外,不足之數由員工共同賠償。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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