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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14年楊百忍立賣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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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契頭為楊百忍將土地賣與林宅,價銀160兩(上書業戶林傳祖,應為售與該業戶)。為中人林章淑、林是觀。 (全文如下) 立賣絕契楊百忍,有承買中下則田園共參甲貳分參厘玖毫肆絲柒忽,大小共貳拾伍坵,年徵課粟壹拾捌石玖斗捌升貳勺柒抄壹毫,東至李家田、西至林家田、南至溝、北至葉家田,又厝地竹圍一所併番檨大小共壹拾捌欉,東至林家界、西至舊車路、南至林家界、北至溝,厝地、田園、竹番檨,各四至明白為界,俱坐崗山加祥里茄苳腳社頭大溝墘。今因乏銀完課,盡房親叔兄弟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林宅出頭承買,面言議時價銀壹百陸拾兩番廣,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園、厝地、併竹圍番檨,一盡付銀主掌管耕作輸課,永為已業,其乾□□□□□係忍完納,不敢拖累,截至十四年□後,係銀主完納抵當不得推諉。保此業係忍承買之業,與房親叔兄弟侄無干,嗣後不得□□言贖增添契尾,並無來歷及重典他人為碍。如有此情,忍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今欲有憑,立賣絕契一帋,併上手契繳連共二帋為炤。 即日收過契內銀壹百陸拾兩完足,再炤。 為中人林章淑 、林足覌 乾隆拾肆年拾貳月日立賣絕契人楊百忍 知見人(戮記:嘉祥里管事林嘉山圖記) 代書人林子文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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