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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港署管下第一回壯丁團檢閱二十六日花崗山舉行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本篇為東臺灣新報1941年(昭和16年)2月25日地方版新聞報導,文中提到花蓮港廳警察署原訂於22日辦理的第一回壯丁團的檢閱,延期至26日上午9點於花岡山舉行。壯丁團為日治時期隸屬於保甲制度下的組織,主要職責為協助警察鎮壓抗日活動、防範災害,使社會秩序安定。1898年(明治31年)總督府實施「保甲條例」,在各鄰里成立保甲,以10戶為1甲,10甲為1保,設有甲長與保長協助處理地方事務及穩定地方治安。1941年(昭和16年)是花蓮港市從花蓮港街升格為市的隔年,也是花蓮築港完成後朝工業化城市快速轉型的階段。雖然中日戰爭已進行數年,仍可從此報紙的地方報導中窺見日治後期花蓮港市的城市發展。此影像掃描自東臺灣研究會的複印本,以中文摘錄日文報導標題及內文重點。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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