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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即將升格院轄市
圖片授權聲明 _OGDL_
展品描述
這批相片由台灣新生報記者於1967年1月21日拍攝,主題為臺灣省議會改制小組由議長謝東閔率領向內政部長徐慶鐘請願。因臺北市即將升格為院轄市,脫離臺灣省管轄,因此省議會就臺北市升格後之行政區劃、稅課收入、財政劃分等問題建請中央考慮。 1950年10月依據「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將臺灣省行政區劃改成16縣5省轄市及1管理局,臺北市為省轄市兼省會,也是中央政府所在地。1954年3月,國大代表黃飛鵬等提出改制臺北市為直轄市的建議案,之後歷屆臺北市議會都有提出同樣的建議。 1966年12月30日行政院院會通過改制決議案,總統於12月31日令准實施。1967年7月1日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1968年7月1日併入陽明山管理局之士林鎮、北投鎮與臺北縣內湖鄉、南港鎮、景美鎮、木柵鄉。 臺北市因作為臨時首都及交通便利、產業發達等條件吸引大量人口移入,而根據《市組織法》第3條規定人口在百萬以上者或政治、經濟、文化有特殊情形者設市,臺北市已符合條件,原有省轄市規模也難以因應臺北都市規劃需要。但是改制後市長由行政院依法任免,不再由直接選舉產生。直到1994年《直轄市自治法》公布實施後,市長才重啟公民直選,此時期市民的自治權反較省轄市時期萎縮。臺北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在財政上享有更大的支配權與預算,加劇臺灣區域發展不均,形成重北輕南之勢。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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