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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民國42年的結婚證書
圖片授權聲明 _OGDL_
展品描述
結婚證書的大小約四開,中央標題除了「囍」字外,還印著大大的「結婚證書」四字,花邊設計印著鴛鴦、蓮花、燕子、鳳凰、畫眉鳥等百年好合的象徵。結婚證書內文如下:福建省長樂縣人陳寶珠丁丑年十月十二日丑時生,福建省長樂縣人林碧玉丁丑年六月二十日巳時生,今由陳德昌及陳田仔先生介紹謹詹於中華民國四十二年(1953)六月十日下午一時在東湧區鑼鈸村舉行結婚典禮恭請楊忠泰先生證婚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緜緜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 此證 結婚人:陳寶珠 林碧玉 證婚人:楊忠泰 介紹人:陳德昌 陳田仔 主婚人:陳高福 林順善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六月十日謹訂 這是我爸媽的結婚證書,主婚人陳高福是我的依公,東湧燈塔第一任主任管理員,林順善是我的外公,在依媽嫁給依爸前兩年,兩岸斷絕往來後,獨自一人留在福建長樂老家到終老,印章刻的是「林依漁」是外公的小名。證婚人楊忠泰,是當時島上的軍老大,我依媽稱他「土匪頭」,介紹人陳德昌也是東湧燈塔守塔人,是依公的同事,後來調職到澎湖又到了花蓮守塔,全家定居花蓮。另一個介紹人「陳田仔」是前鄉公所秘書(副鄉長)陳端才先生的父親,本名陳開順。結婚禮堂是在鑼鈸角的百年老宅裡,結完婚後依媽就隨依爸到燈塔居住了。 依媽名叫林碧玉,印章卻刻著「林品玉」福州語的「碧」的發音跟「品」很像,所以印章誤植了。我笑說:「依媽,妳跟外公的印鑑都不對,這婚姻無效呀!」悠悠歲月六、七十載!他們倆16歲起便相守近一甲子,依媽侍候依爸日常貼心極致,依爸卻是依媽穩定海流的錨。 如今,結婚證書上紀載的人除了依媽,全都過世了,難怪依媽常常覺得孤單。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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