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連江縣政府訂定執行加強宣導不隨地吐痰辦法-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連江縣政府針對馬祖居民思想、傳統與各樣習慣等進行改正,推行新生活運動,並結合近期的政策推行。針對地方居民的衛生習慣的改正上,根據《馬祖日報》47年2月28日記載,其中有一項是禁止隨地吐痰,於1958年2月訂定加強宣導不隨地吐痰辦法,並作為三月份新生活運動的工作重心,推行時間以3月至6月底。辦法以口頭勸導實地糾正為主,標語、漫畫、報刊等宣傳為輔。 宣導管道上,機關每遇集會,須利用機會擴大宣傳,實地糾察並張貼標語;學校則利用訓導工作及民眾補習班,實施講解要求說到做到;另應在村民大會實施講解,並列入動員公約,力求實中踐一致遵守;商店除約束自身店員外,如發現顧客隨地吐痰時,亦應相機善意勸導,個人應隨時隨地,警惕自己不隨地吐痰外,並應推已及人行之有恒,尤其各樣的公共場所與餐飲店中需要特別加強宣導。各機關團體對宣導努力人員,必須利用集會,予以表揚,有特殊表現者應報請縣政府獎勵。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