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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總隊任命狀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的辦理所收集之系列物品,包含文書檔案、證件、物品等,主要為戰地政務時期下民眾日常生活所及的物件,以作為後續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更新時之用。 此物件為自衛總隊任命令狀,於1986年3月15日製發,其內文為「任命南竿鄉警察分駐所警員林金福先生兼任民眾自衛總對南竿大隊清水村自衛對副隊長」由縣長賴宗煙及總隊長李海珠戰地政務時期連江縣縣民眾自衛總隊計轄5大隊,24中隊,5個船舶隊預備隊,中隊為基層單位,南竿民防大隊則轄復興、介壽、梅石(後改清水)、津沙、仁愛、馬祖、福澳、珠螺、四維等9個中隊。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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