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臺北州稅務署所得申告宣導文宣
圖片授權聲明 CC BY
展品描述
1.本件長38.4公分、寬49.5公分、高0.1公分,為日治時期申報所得稅的廣告宣傳單,由臺北州稅務署發出,提醒民眾所得申告日期至四月三十日止,如果遲繳稅金可能無法扣除家族扶養費、生命保險費,也無所得調查委員的被選舉權。 2.日治時期臺灣稅金以土地稅、關稅、貨物稅及所得稅為主,其中所得稅又分成第一種所得稅為法人,第二種所得稅為公債、銀行定存、公司利息盈餘等,第三類所得稅才是個人所得稅。在日治中期之後,經臺灣總督府稅務改革,個人所得稅逐漸成為政府歲入重要來源之一。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