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摘轉陸軍外島服務處車輛使用管制作業規定-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1973年(民國62年)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摘轉「陸軍外島服務處車輛使用管制作業規定」,要為加強車輛管制,確保行車安全,有效運用現有車輛,適切支援外島返臺差假官兵及物品運輸,以達成支援任務。據《馬祖日報》62年1月3日報導指出,該規定重點內容包含: 「一、 各外島防衛(指揮)部及各單位駐該處連絡官對各該單位專用車輛,應加強管制督導,如有違規,違紀或肇事,應負全責。 二、 關於車輛派遣,以接送外島返台差勤官兵及物品運輸為優先,行政用車次之。 三、 每晚二十二時後,除接送船(機)或病患等特殊任務外,其他用車,一律不予派遣。如專車接送,限於下列情形: (一) 臺北市郊以外(中壢、龍潭)用車,憑開會通知單或其他有效證明申派。 (二) 外島民眾社團用車,憑政委會等上級單位申派。 (三) 外島官兵眷屬急珍、生產、開會、勞軍、眷占遷移等,應遵『國軍軍用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之各條規定申派車輛。」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