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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支廳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基隆支廳〉條目由凃柏辰撰寫,基隆廳,原淡水廳雞籠所屬,為清代臺灣時期暨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其沿革最早始於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由當時負責臺灣海防的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隸屬於臺北府之下。其中於基隆廳置通判,兼理通商煤務。 1887年(光緒十三年)時東北四堡:即基隆堡、石碇堡、金包里堡及三貂堡撥歸基隆廳管轄,以「南港口」為淡水縣、基隆廳界,並以草嶺為基隆廳、宜蘭縣交界。而1895年《馬關條約》簽定,清朝將臺灣割讓予日本,臺灣總督府遂將「臺北府基隆廳」改設「臺北縣基隆支廳」,所轄範圍約為今基隆市、基隆北海岸以及新北市的汐止區等區域。不過臺灣總督府因行政層級不暢,造成行政事務上欠缺靈活,於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將臺北縣基隆支廳再度改立成基隆廳,管轄包含基隆、金包里、三貂、石碇等四堡及文山堡部分地區,簡化行政流程,使地方政務更加通順。之後,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將基隆廳併入臺北廳內,成為基隆支廳,下轄原本廳直隸一帶,與金包里、水返腳、頂雙溪支廳等皆屬臺北廳的一部份。1920年改設為基隆郡,包含今基隆全區與瑞芳、萬里、金山、雙溪、貢寮一帶,直至日治時期結束未再有更動。國民政府時期,港口地區於1945年被劃為基隆市,其餘地區則屬於當時臺北縣基隆區,1949年則奠定今日基隆市的行政區域劃分,將其他地區劃歸臺北縣。 在基隆行政區域的沿革變化當中,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也發生過一些疑案。如1912年的基隆福德橋命案,代表著早期基隆作為煤都,以煤礦業開採的興盛,吸引許多艱苦民眾前來營生,因一名來自花東的窮困煤工,在身染肺結核後,委託房東處理其後事,卻遭火焚棄屍於基隆福德橋下,由此引發警察關注,顯現出當時底層勞工弱弱相殘的可憐情況。又如1934年的基隆分屍事件,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職員吉村恆次郎因與妻宮氏不睦,加上懷疑宮氏殺害小妾所生女,加以宮氏與其長子又時常藉機辱罵、毆打小妾屋良靜,所以兩人合夥,將宮氏殺害並將之分屍,裝入汽油桶,丟入基隆港中。後來,1957年的台語電影《基隆七號房慘案》就是依據此案件作二次創作,由於還有1958年的歌仔冊《基隆七號房慘案》對於犯案細節的描述,所以又被視為是東方版的〈俄亥俄的河堤〉殺人歌謠變本。事到如今,反而是創作版的七號房慘案為人所熟知,而作為原型的「基隆分屍事件」則少人問津,可視為疑案創作流播研究的參考。而發生於1988年基隆五福旅社命案,乃是當時社會盛行賭博,且經濟發達,物慾橫流,犯案者乃因沉迷賭博而缺少錢財,故將腦筋打在兼營特種行業的五福旅社頭上,從搶劫演變成殺人命案,凸顯出當時社會賭博風氣害人不淺。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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