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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部隊經濟-撞球
圖片授權聲明 _OGDL_
展品描述
1960年代,「撞球」是籃球之外,馬祖軍民最普遍的休閒運動。那時村村都有撞球店,短短一條街,往往多達五、六間。只要住家或店面有個五平方米的空間,就能擺張球檯,牆壁掛幾球桿,一塊計分小黑板,幾顆「膠鼓(chalk)」,便開門營業。那時一局二塊錢,客人絕大多數是休假出營、穿草綠軍服的阿兵哥。 島上部隊採輪休制,放假時間不一,每天都可見到阿兵哥散入不同村子。周末假日,人潮多湧向山隴、馬港、鐵板這些有街有市的大村。 早期台灣本島稱撞球室為「彈子房」,打撞球被劃歸流氓、混混、不良少年等特殊階層的活動。楊德昌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就有許多彈子房的場景,煙霧嬝繞、是個喬事鬧事的是非之地,也是學生禁入的不良場所。不如馬祖村內或親友家便有球檯或自家開店,俗為日常之娛樂行為,雖也列管為學生禁止之場所,但在日常記憶與生活中之密度之高,與本島截然不同。 而隨著軍備裁減,時代的轉變之下,馬祖撞球間也隨著時代逐漸消逝,以至於「嗆死(chance)」、「密死(miss)」、「老K」、「一顆心」、「可令(clean)」、「膠鼓(chalk)」、「踏起(touch)」「洗澡(母球入袋)」,這些過去在校園瘋傳的語彙,還有裝備青春的撞球技藝,已經徹底脫離馬祖學生的日常了。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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