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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農復會
圖片授權聲明 _OGDL_
展品描述
「農復會」是「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的簡稱,成立於1948年(民國37年)南京市,依據中美兩國簽定經濟合作協定,旨在協助戰後農村復興,在國共內戰結束後,遷台後繼續運作,直到民國68年台美斷交,改組為「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簡稱「農發會」。組織從1955年(民國45年)起,即開始以財力和技術,全力協助馬祖這個落後地區的開發工作,邀請專家和技術人員來馬祖,不論在農、漁、畜牧、森林、水利、文教、衛生等各方面,都有農復會支援的影子。在當時百廢待舉、生計蕭條的年代,對馬祖經濟發展居功厥偉。 初期該會以支援馬祖漁業為最鉅,歷年來積極扶植輔導:裝備漁船動力、引進新式網具、供應漁業貸款、改善漁撈技術、增加岸上設備、人才訓練、漁產運銷、漁具購運、漁產加工等方面,另定期派遣專家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尤其以建造漁寮、漁用倉庫、冰凍庫,提供經費補助及技術支援,並補助建造舢舨65艘,且協助在南竿新建山隴防波堤及清水避風港,其次是農牧水利的協助,如補助農具、農業品種改良、提供作物殺蟲藥品、配購種豬及豬舍改建,獸疫防治、水土保持,也為主要馬祖綠化運動主要推手,並也提供貸款給農民設置小型農場諸如:復興農場、津沙茶園、三友養菇場、三民畜牧場、茂安種雞場(四維村),發展牡蠣養殖試驗,經費補助農會打字油印《農漁報導》月刊(68年元月);其中包括貸款興建東引南竿國宅,補助款項支援水利設施,舉行講習培訓地方人才,文教設施更新補助等。 1979年(民國68年)農復會正式結束,主要業務建設則由新成立之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簡稱農發會)接續推動;1984年(民國73年)農發會與經濟部農業局合併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再轉由農委會接辦。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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