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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24年2月芝葩里庄大埔許本立杜退耕賣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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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1.本件為乾隆24(1759)年2月芝葩里庄大埔許本立杜退耕賣契。內文主要描述芝葩里庄(今桃園中壢)大埔人許本,原向業主郭尊圖承租土地開墾水田1段,其內並築有大小蓄水池兩口,土地尚未開墾完畢。未開墾的荒地與以開墾的水田區內有草屋大小4間、牛舍1座,田地種植作物其中有數個小土丘,土地坐落於當地地名為大埔中崙的地方。每年業主郭尊圖以每百石稻穀抽成15石之方式作為土地開墾租金。土地四面皆有明顯的界線,東至崙崁,西至自耕田厝前坑仔車路,南至自己田上崙邊大溝,北至崙後大溝。今因缺乏銀兩費用,先詢問家族近支宗親,但無人願意承接,後向外人請託,經中間人介紹,由陳仁生出面承買,三方議定以特價劍銀318大員成交,銀錢即日交付,後續由買家繼續承租耕作,不得有異議或滋生事端,此筆買賣一次賣斷,日後子孫不得再要求補貼金額。該土地為許本本人自己開墾,與其叔侄兄弟皆無關係,也沒有抵押典當給其他人,或缺欠業主大租,如賣家有沒告知賣主的抵押典當情事,皆與買主無關。本契約買賣為雙方心甘情願,各無反悔,恐口說無憑,特立契約一紙,契約另附上手繳連墾單,總共2份,一併交付作為憑證。立約人許本,為中人徐越生,代書人盧良振,公見業主郭尊圖。 2.本契書為記載桃園中壢地區的土地開發古契書,屬罕見之土地與埤圳開發契書,為桃園臺地重要開墾資料,可反映漢人來臺開墾狀況。 3.全文繕打文字: 立杜退耕賣契人芝葩里庄大埔許本有給墾來熟水田壹段仍築大小埤二口并未墾尽芜埔 與水田連接帶草屋大小四間牛椆壹座其田受種子坵數不等坐落土名大埔中崙年載業 主郭 一九五抽的東至崙崁西至自耕田厝前坑仔車路南至自己田上崙边大溝北至崙後大溝 四至明白為界今因缺乏銀兩費用先問房親人等不愿承交外托中引就與陳仁生出頭承買三面言 定着下特價劒銀叁百壹拾捌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即付銀主掌管据佃耕作不得異 言生端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貼言洗此田係本自己給墾與叔侄兄弟無干亦無重張典 掛他人并欠業主大租為碍如有不明賣主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退耕賣契乙帋并上手繳連墾單共契貳帋付執為炤○ 即日收過契內劒銀叁百壹拾捌大員完足再炤○ 公見業主(方印) 為中人徐越生○ 乾隆貳拾肆年二月 日立杜退耕賣契人許本○ 代書人盧良振(花押)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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