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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要塞白米甕堡壘竣工圖書送達文件〉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基隆要塞白米甕堡壘竣工圖書送達文件〉,創作時間為1900年(明治33年),創作地點為今基隆市中山區白米甕砲台。由築城本部上呈。     砲台建築事務,依據日軍〈砲台建築事務處理順序〉的規定,包括了要塞砲台(堡壘)及附屬營造物的新築及土地購買事務。其內容依據新的防禦計畫而定,由工兵、砲兵署長共同商議,訂定計畫要領,進而決定築城方案以供執行。     以日治時期由築城部本部之〈基隆要塞白米甕堡壘築城計畫〉為例,其中,築城計畫內容應包括砲台(堡壘)的配置、堡壘的形狀、構造法概要、彈藥庫位置、交通路方向、通訊方法等,以達成完備防禦為目的,並繪製計畫圖、說明書及費用概算書等。之後再交由工兵單位署長進行整合,依照所訂立的工序完成設計圖設計後,與預算大綱一同提出,決定施工期限,據以呈報申請取得施工許可。     爾後,若是設計圖說需要進行修正,則須重新向陸軍大臣提出修正圖、修正大綱,再依規定申請取得建築動工許可。     最後,當要塞砲台(堡壘)及附屬營造物各部工程完工時,需備有竣工日誌、竣工圖,並附上實際開銷預算表,一同上呈給陸軍大臣核備。其中,施工日誌記載了由動工至落成期間所有工程進行的相關事項。竣工圖則是在工程結束後,重新測量繪製而成,並需在施工平面圖所在地因挖填土而變動過的地形、地貌,明確於圖上標示清楚。     此外,在各個剖面圖上,還需將實際施工的方法和尺度全部標明在竣工圖的左邊內側,再由分署長、主任官和製圖者落款,寫上官銜和姓名,表示負責。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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