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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聯合司法大樓落成
圖片授權聲明 _OGDL_
展品描述
1956年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實驗,不論軍民、民刑事案件都由軍方處理,不過在1969年6月成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連江庭後,民眾民事案件由該庭處理,民眾刑事案件仍歸軍法判決,直到1987年才在連江庭外設有刑事庭與連江檢察官辦公室。長年以來馬祖地區都未有屬於自己的羈押嫌疑人及獨立的辦公空間。 據《今日馬祖》80年37期6月號指出,連江縣聯合司法大樓興建過程相當曲折,除了地勢因素,導致要選到適合興建5百坪大樓不容易之外,也遇到設計資源不足的狀況,好不容易才在1988年8月透過時任馬防部司令官丁之發,協調工兵資源設計施工。工期原訂隔年6月完工,卻遲至1991年6月才結束、落成啟用。時任連江庭庭長林瑞斌在文章中感嘆,興建大樓的過程就與馬祖地區司法體系建置過程同樣漫長且艱辛。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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