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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石油株式會社臺灣製油所
圖片授權聲明 PDM
展品描述
1. 本物件為以臺灣製油所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製油所黑白照片,影像中有兩座煙囪,以及8個屋頂為圓錐狀的圓柱形建築物,影像左下角位置標註「日本石油株式會社 臺灣製油所」。背面為空白明信片直式書寫面,以黑色單色信刷,左上角方框內有蝙蝠圖樣,方框右側標有「郵便はがき」,下方蓋有一藍紫色圓形戳章,圖案為煙囪及工廠廠房,上方為數字「11.11.28」,下方為「造橋駅」,左側標有「POST CARD」,中間有一道分隔線。 2.日本自明治維新以降就開始從國外進口石油,早期民營企業的石油開採技術非常幼稚,還停留於人工階段,所以日本政府曾在1876年到1882年間短暫出現「官營階段」,在國家力量主導、外國技師協助下,開始嘗試機械開採。儘管官營階段最終仍以失敗告終,但似乎為之後的日本石油產業奠下不可忽視的基礎。1888年成立的「日本石油株式會社」,便可以說是以官營階段所留下的機械開採技術為基礎。該企業在1891年正式宣告機械開採的成功,標示著日本石油產業進入新時代。 3.出磺坑為臺灣最古老的石油、天然氣產地,西元1861年理蕃通事邱苟發現石油並開鑿了臺灣第一口油井,後於1901年臺灣石油組合開始在出磺坑開採油礦,在鑽鑿的99口井中,有78口井成功可生產油氣。苗栗出磺坑製油產業於1901年開始,所生產之原油有200石會送往苗栗製油所煉製,製油所除了將原油除了製成各種油品外,尚製造白蠟及黃蠟。 4.日本殖民統治臺灣以後,對臺灣石油蘊藏量抱以高度期待。1902年5月,臺灣總督府設定了苗栗出磺坑的鑛權。隔年,日本石油業者寶田石油株式會社便派員在苗栗地區探查油田,後跟淺野總一郎與大倉組在1904年以法定資本額日幣50萬圓合組「台灣石油組合」,正式揭開日本石油業者在臺經營的序幕。苗栗出磺坑油田1913年4月有了第一次所謂「大噴油」、時日產達150石,時人稱找不到可與之匹敵的良井。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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