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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保密須知卡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馬祖防衛司令部通信保密須知卡,為1986年捐贈者抵達北竿服役時,由馬祖防衛司令部發放,其卡正面內文為「通信保密須知卡,人人有責、時時熟記、軍機保密、隨身攜帶。」其卡背面內文為「通信保密須知。壹、本單位通信信箱:馬祖北竿郵政9310附220號。貳、通信應注意事項:一、通信一律使用信箱代號,嚴禁使用部隊番號,亦不得利用民間地址代轉信(郵)件。二、通信內容不得涉及軍機(如:部隊任務、特性、行動:訓練狀況;使用裝備、性能:營區設施:人員數量及單及長官級職、姓名;部隊番號)。三、通信不得使用注音符號、暗語或外文(國內通信)。四、與國外親友通信,須報請權責單位登記核准。五、嚴禁參加同鄉會、同學會。參、官兵違反保密規定,當事人與單位主官均須接受處分,如因而造成洩密事件,則按情節輕重依法懲辦法。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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