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6年黃春榮兄弟立鬮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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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光緒6年(1880)12月黃春榮、黃山林、黃礼生三兄弟之鬮書。在此契約書中載明,黃春榮三兄弟在族親黃振江、黃清進、黃福麟、黃德賢、黃萬福、黃苟二、黃水生的見證下,均分家財、物業、田園、屋舍、牛羊雞鴨豬狗、米穀器具及家物等;其中黃春榮分得食水坑物業,黃山林分得加東窩物業,黃礼生分得吞宵北勢物業。長孫分得100大員。本件代筆人萬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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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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