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14年張金玉父子立杜賣盡根埔園契字
圖片授權聲明
![PDM](/assets/images/cc/cc10.png)
展品描述
本件為光緒14年(1888)10月,張金玉、張振文父子由於缺乏銀兩使用,因此將承祖父遺下座落吞霄內湖大庄(今苗栗縣通霄鎮),帶大租粟一石五斗之埔園一處,在中人彭東海的仲介,張阿超、楊接秀等人的見證下,以價銀100圓賣給黃山林。本件代筆人彭安道,並蓋有林野調查驗迄戳印。
關鍵字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