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30年烏牛欄社蔴轄仔四老立胎典番租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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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30年1月烏牛欄社蔴轄仔四老立胎典番租銀字,蔴轄仔四老位於南□口庄之土地,每年收額租銀1元5毫,今因缺錢,向原佃人林壽叔姪出典土地佛銀8大元,從庚戌年(道光30年,1850)開始抵扣每年額租銀1元5毫。「典」:甲向乙借款,將不動產的佔用使用權交付於乙方。將土地或厝地的權利抵押給別人,作為債權的保證。乙方(典主、債權人)可以用抵押物的收益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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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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