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14年淡防廳正堂給業戶林振與林記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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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林振與林記買入王源和號埔園後,淡防廳正堂於嘉慶14年(1809)11月給其編號布字15179號之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地點位於溪洲一服,價銀75兩9錢,納稅銀2兩2錢7分7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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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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