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22年北投社番士元立懇求洗找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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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嘉慶22年(1817)11月,北投社番士元給潘端之立懇求洗找契。在契字中載明,番士元有承父自墾水田三小段,座落北投嗄嘮別洋;此田前年賣與潘瑞,但士元此時家貧困苦,托中引就找出佛面銀20大元。本件場見萬本生,代筆團生,為中人潘達乘。本件蓋有理番分府給內北投社通事萬本生長行戳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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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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