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3年北投社番士元立再懇求洗找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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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道光3年(1823)11月,北投社番士元給潘端之立懇求洗找契。在契字中載明,番士元有承父自墾水田三小段,座落嗄嘮別洋,帶社寮後圳水灌溉;此田前年賣與潘瑞,投稅布字第15439號。嘉慶22年士元家貧找出銀20元,今因士元屢遭疾病,破費借欠銀項,不得已托中人吳以寅引就再找出佛面銀55大元。本件代筆添保,場見萬本生,知見婁嗄蚋。本件蓋有理番分府給內北投社通事萬本生長行戳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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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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