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地區民用汽柴油配售證明卡-2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assets/images/cc/cc10.png)
展品描述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所收集之系列物品。此證件由連江縣政府製發,車主為陳書朝先生,提供於馬祖貨運行營業用車使用,需持卡才能購買汽車油料。於戰地政務期間,油料為軍用物資嚴格管制,由物資供應處統購統銷。1973年8月為了杜絕民間購用軍油,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頒布<查禁民間收購軍用辦法>違者以軍法懲處。民間用的汽柴油專由馬祖物資處供銷。1975年10月1日起,民眾須向連江縣政府申辦「油料配售卡」,持卡才能向物資供應處限量購買油料,後才修改為「馬祖地區民用汽柴油配售卡」。
關鍵字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