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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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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使用執照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所收集之系列物品。此物件為馬祖防衛司令部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於1988年印發,為陳冠人先生擔任教師時所持有,使用相機型號為PRAKICA單眼。戰地政務管制時期,採訪及攝影均受嚴格管制,均需申請執照列管,以防作為軍事蒐集之工具,1966年4月22日頒「照相機使用管制實施辦法」乙種,對於照相機登記與申請執照,使用管制方法等均有詳細規定,本防區持有或使用照相機的軍公人員及一般民眾,均應確實遵守。其證件背面「一、本證專為照相機持有人所用,不得轉借他人。二、持用人應遵照本部規定從事攝影,違者依法論處。三、離開防區時本證立即收繳。」也可以看出當年管制之相關規定情形。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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