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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2年周集記號立杜絕儘賣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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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嘉慶2年(1797)12月,周集記號給蔣新勇之立杜絕儘賣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周集記號由於需返回中國,因此將購買自曾元通,坐落土名竹架下庄中心叚(今屏東縣麟洛鄉田中村),面積1甲,帶老水3分、新水1甲灌溉;每年需配納業主王佃大租粟8石庄栳(庄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水田,在中人鄧祿觀(觀為敬稱之意)的仲介,及代筆併知見人周鳴九的見證下,以佛頭銀150大圓之價格賣給蔣新勇。 (全文如下) 立杜絕儘賣契人周集記號有明買曾元通應得水田壹處,坐落土名竹架下庄中心叚九坵,子經丈田甲壹甲,帶老水叁分,新水壹甲灌溉,每年配納業主王佃大租粟捌石庄栳正。東至佘家田,西至水圳,南至水圳,北至陳家田,四至為界明白。今因故回唐愿將出賣,先儘問房親人等,不得承交,外托中引就與蔣新勇出首承買,當日仝中三面言議,着下時價佛頭銀壹佰伍拾大元正,即日同中銀契兩交訖中間。保此田係集記明買物業,與他人無下亦無上手來歷交加不明,並無短欠大租等情不明。如有不明等情,係集記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其田嗣賣即交買主永遠掌管,招佃耕作、收稅納租,不敢異言生端,從此一賣千休,日后子孫終古不敢言找言贖。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教有憑,即立杜絕儘賣契壹帋併上手叁帋共肆帋付執為炤。 即日收過契內佛頭銀壹佰伍拾大元完足再炤。 自筆併知見人周鳴九 為中人鄧祿覌 嘉慶弍年拾弍月日立杜絕儘賣契人周集記號(戳)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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