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8年傅雲鴻立出典菜地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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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8年(1828)11月,傅雲鴻給劉德興立出典菜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傅雲鴻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自己買得,座落土名新北勢庄西柵門首內(今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之菜地,在說合中黃慶祥之仲介,以及張福興的見證下,以14大圓典與劉德興,兩造約定不限年限贖回。
(全文如下)
立出典菜地字人傅雲鴻,今有自己續買得菜地一所,坐落土名新北勢庄西柵門,首內園地一塊,東與慶禮糞房為界,南與涂家賴家二姓園為界,西與庚路竹墩為界,北與德興自己園地為界,四址分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出典于人,有兄弟等不能承領,托中引就于劉德興兄出首承典,當日凴中三面言定,典價銀壹拾肆元正,其銀字即日仝中兩交明白,中間並無短少等情,亦無重復等弊,自典之後即交承典人鋤種掌業,出典人不得異言,其典地亦不拘年限,贖回之日銀到地還,承典人亦不得延抗,此係二比甘愿,兩無反悔,恐口無凴,立出典字一紙並付上手原契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典價佛銀壹拾肆元正所領是實。
又批明其園籬一帶梹榔樹計共有弍拾陸頭,贖回之日依舊交還不得損失批的。
說合中黃慶祥
在場見張興福
道光捌年拾壹月日立出典菜地字人傅雲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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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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