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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7年黃茂等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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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17年(1837)10月,新園港公庄黃茂、黃來芹、黃意成、黃合生、黃仁生兄弟等人給吳隨之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茂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祖父座落土名義民亭西勢庄(今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面積2分5厘,帶納大租粟2石庄栳(庄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田園及竹林樹木等,在中人吳扶祖的仲介,以及弟黃烏生、兄黃元炯的見證下,以佛銀184大圓賣與吳隨。本件代書人為楊澄清。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人,新園港公庄黃茂黃來芹、成意、合生、人生兄弟,有承祖父田園壹所,并竹木樹木一盡在內,田弍坵園壹坵共叁坵,受丈弍分伍厘年帶納大租粟弍石庄栳正,坐落土名在義民亭西勢庄,東至徐家趙家吳家田圳溝,西至潘家趙家園,南至潘家溝底田,北至吳家田園,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應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 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招與吳隨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值價佛銀壹佰捌拾肆大員正,即日銀契親收足訖田園踏付與隨掌管,永遠為業一賣千休,後日子孫不得言找洗生端茲事,此田園茂、芹承祖父應得實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一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為碍,如有等情茂、芹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壹紙,併繳前典契壹紙共兩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值價佛銀壹佰捌拾肆大員正親收足訖,批明再炤。 為中人吳扶祖 代書人楊澄清 在場人同弟黃烏生 知見人同兄黃元炯 合生 芹 道光拾柒年拾月日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人新園港公庄黃茂 意成 仁生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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