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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3年許天助立賣杜盡絕根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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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3年(1823)1月,龜屯庄許天助給許希記之立賣杜盡絕根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許天助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父親購買許慶逞,座落土名份仔庄(今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兩份埔園面積合計1甲9分,歷年配納業主大租谷8石1斗9升4合之埔園2所,在為中人許文舉的仲介,母親沈氏、胞弟許媽智的見證下,以110大圓賣與阿緱街許希記。本件代書人許圻道,業主鴻雲祥。本件蓋有鴻雲祥記戳印。 (全文如下) 立賣杜盡絕根契人龜屯庄許天助,有承父明買過許慶逞埔園兩所,坐落土名份仔庄東屏園壹坵,東至車路,西至庄,南至車路,北至圳,又園壹坵坐在土名埔尾,東至車路,西至圳,南至邱家園,北至本家連池園,四至明白為界,其園弍所經丈一甲玖分,歷年配納業主大租谷捌石壹斗玖升肆合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園弍所出賣,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阿猴街許希記出首承買,三面言議時值價佛銀壹佰壹拾元,其銀即日仝中兩交訖,其園隨即踏明,對佃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不敢阻擋,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洗貼贖茲事。保此園係助自己鬮分應得務業,與房親叔兄弟侄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碍,如有不明助自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絕賣契壹紙并繳書單印契弍紙合共叁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三面收過契內佛面銀壹佰壹拾員完足,再炤。 道光叁年正月日立杜絕賣盡根契人許天助 為中人許文舉 知見人母親沈氏 在場胞弟媽智 代書人許圻道 業主(戳:鴻雲祥記)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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