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22年陳媽闖等仝立典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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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道光22年(1842)10月,陳媽闖等給謝隨之仝立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陳媽闖、陳郡生、陳朝莊、陳朝國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大肚頂街廟前,面積5分,每年繳納番主大租粟2石5斗6,帶圳水灌溉之水田,在中人陳霍叔的仲介以及母親李氏、劉氏的見證下,以佛銀133大圓典與謝隨。雙方約定典期為道光22年10月到道光25年10月(1842.10~1845.10),屆時銀一齊清還,取贖原契。本件代書人陳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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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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