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咸豐9年謝南兄弟等仝立轉典契字
圖片授權聲明 PDM
展品描述
本件為咸豐9年(1859)10月,謝南兄弟等給陳九寧之仝立轉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謝南、謝秋、謝合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大肚頂街廟前,面積5分,每年繳納番主大租粟1石,帶圳水灌溉充足之水田,在中人吳萬的仲介以及胞叔謝金水和母親何氏的見證下,以佛銀100大圓典與陳九寧。雙方約定典期為咸豐9年10月到咸豐12年10月(1859.10~1862.10),屆時銀一齊清還,取贖原契。本件代書人楊清來。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