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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圖失竊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26年2月21日嘉義稅務出張所以木箱裝裝運的2928張軍機地圖、記錄一冊,地目變換紀錄二冊、行政區畫大字及字解變更記錄一冊、地圖原圖六份於北上途中失竊。 由於嘉義火車站經樹林站換車至臺北火車站過程中,在到達樹林站前都有人看守,因此必定失竊於晚間8點45分從樹林出發到臺北之間的45分鐘之內。 此案於同年七月偵破,竊賊為淡水八里鄭紅毛、新莊西盛羅進壽與同夥徐春波三人。 此團夥常於海山郡鐵道沿線(即今日鶯歌往板橋一帶)偷竊貨運火車,案發當日見其縝密封箱而出手偷盜,竊後大失所望,將之拋棄於一旁的大嵙崁溪(今大漢溪),因此這批贓物已無法尋回。 【疑點與爭議】 1.僅憑嫌犯口供與不可靠的犯案過程模擬,沒有人證。 2.此案追查五個月後,才由他案已逮捕的人犯中找到可能盜竊地圖的嫌疑人,且無物證,似有藉此結案的的可能。 【社會後續影響】 事隔數月,數箱地圖與文書都已隨水流消逝,只能打撈到一段疑似封箱所用的麻繩。沒有確切物證。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四月份,當海山郡發生列車貨物失竊案,警察課逮捕了由淡水八里庄小八里分人鄭紅毛與新庄街西盛人羅進壽為首的竊盜團,並送交臺北檢查局究辦,此時財務局官員與嘉義郡的警察才來到臺北檢查局,提出此案,想查出這些竊賊是否就是竊取地圖的嫌犯。 經過海山郡吉村、江春由二位警察探訪,循線查到樹林市販賣天門冬藥材的小販,其貨源來自板橋庄番子園的林石頭,而此人正是竊盜集團所指稱的主犯,然而警方最後還是未能將林石頭逮捕歸案。 【其他】 1926年的6月10日,《臺灣日日新報》出現了一則短短的啟事,寫著嘉義稅務出張所在2月21日的時候,遺失了用木箱裝存、謹慎密封的地圖,其數量竟高達2928張,啟事中同時言明,凡是提供線索的人,以一千圓重金懸賞。當時臺灣大眾所吃的是未脫去糠層與胚的玄米(即糙米),而每百斤糙米躉售價約24.93圓,也就是說,一千圓可以買到四千斤玄米,這麼多的錢,可以說是百萬懸賞也不為過。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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