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英國船長率洛文訴訟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同治元(1862)年英國洋行船長率洛文、清國買辦張烏豆至淡水海關,控告艋舺郊商黃祿頭違反買賣樟腦契約約定,未在約定時間交出樟腦。但由於樟腦在當時為專賣物,因此當時審理案件的臺灣道台區天民認為契約無效,不願受理案件。在語言不通的狀態下,率洛文與區天民發生口角,區天民命差役壓制率洛文,將率洛文打成重傷,變成清、英之間的外交事件,英方甚至一度派軍艦至淡水港示威。後來在法籍在華海關官員美里登(Eugène Baron De Meritens)的協調下,清國向率洛文、英國政府賠款解決此事。 【疑點與爭議】 在歷史文獻中,有清楚紀錄兩造說明案發之經過,能夠透過比對雙方說法,得知大致狀況。 【社會後續影響】 由於英方一度不滿清國處理此案的態度,加上當事人區天民避而不見,因此在1862年秋天從香港派軍艦來淡水示威。 【時代背景】 由於樟腦在當時為專賣物,因此當時審理案件的臺灣道台區天民認為契約無效,不願受理案件。 【審判過程】 在法籍在華海關官員美里登(Eugène Baron De Meritens)的協調下,清國向率洛文、英國政府賠款解決此事。 【其他】 無。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