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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箱屍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76年9月22日於臺北縣五股鄉(今新北市五股區)河堤發現一棄置皮箱中有無名女屍,經判定死亡超過五日。新莊分局接獲報案後,初步判定死者為華王(香格格)理髮廳理髮小姐林小美,並於9月24日逮捕其男友楊清炳,認為其涉有重嫌,並刑求得到楊清炳承認犯案之供詞。 然而,報社公開收到了林小美於9月29日出遊的照片,可見警方對死者的身分判斷有誤,楊清炳更是無辜,案情於是陷入膠著。 辦案人員於每週《法網》節目中公開此案相關的證物與屍體照片,請求民眾提供線索,更期有家屬來尋,驗證死者身分。 隔年2月9日,被害人林菊母親終於看到消息,確認死者身分。警方鎖定林菊姊夫黃正雄涉嫌重大,通緝追捕過程中,黃正雄於花蓮畏罪自殺。 【疑點與爭議】 1.此案偵辦過程中因警方急於結案,不僅錯指死者身分,並在逮捕關係人之後,捏造事實,迫其承認犯行與犯案過程,造成警方公信力大幅下降。 2.在確認死者身分之後,嫌犯黃正雄已經逃亡,最終於花蓮自殺,並且於書信中否認犯行,因此警方無法取得更進一步的口供與證詞,僅能以被害人與嫌犯的親屬供詞和相關物證間接證明。 【社會後續影響】 本案於當時被媒體大肆報導,並公開屍體照片與相關證物,引起民眾對於重大刑案的關注。因破案壓力而刑求嫌疑人,幾乎造成冤案的情況之下,還有警局受到表揚,更引發民眾對於警方能力的質疑。 自此案後,媒體對重大刑案益發關注,而警方也開始提升鑑識科學的能力,並減少刑求。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此案於同年3月17日由臺北地檢署劉敬一檢察官宣布偵結。因無共犯,唯一凶手黃正雄已經死亡,以不起訴處分。 【其他】 經法醫楊日松屍檢,從牙齒與頭蓋骨判斷,死者年約26歲,胃中有尚未消化的食物,應是在飯後一個小時內於室內遇害;子宮有疑似墮胎手術的刮痕,但未曾生育;下體則有可疑的分泌與不屬於死者的三根毛髮。 死者頭部受到重擊產生腫脹瘀血、眼皮撕裂、眼球脫落、鼻樑斷裂,然而因死亡多日,屍體腐爛難以辨認面貌。另外由頸部的瘀血與綑綁痕跡、皮膚的斑點、舌頭吐出與內臟缺氧狀判斷,死者是遭兇手勒斃。 犯案現場床鋪中所找到的毛髮與屍體上所發現的三根毛髮經血型和毛髮鑑識判定皆屬於黃正雄。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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